首页 > 雨露计划


一、政策宣传
1.什么是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是国家扶贫部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旨在提高贫困劳动力的转岗就业能力和自我脱贫能力。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一体两翼”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扶贫开发成效的一项治本之策,是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重要途径。
2.雨露计划培训对象
        居住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定重点贫困乡镇、重点老区乡镇、重点贫困村和其它插花贫困地区农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农民,可以申请参加雨露计划培训并享受国家扶贫培训补助。(1)扶贫部门登记在册的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年龄16-45周岁;(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且符合用工单位条件;(4)有转岗从事二、三产业和参加转移技能培训的愿望。中、高考落榜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户中30岁以下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年劳动力和退伍军人,是雨露计划培训的重点招生对象。
3.雨露计划培训学员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须按照“户申请、村或乡证明、县审定”的程序进行。凡符合参加雨露计划培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可直接向县(市、区)扶贫办提出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申请登记表》,由村委会或乡(镇)签署意见,县(市、区)扶贫办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审定。《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申请登记表》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学校招收雨露学员的凭据。
4.雨露计划国家资助标准及办法
       2008年雨露计划国家资助标准在2007年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采用“代金券”的补贴方式由培训学校所在地扶贫、财政部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时间或结业前一个星期,直接将“代金券”免费发给招收的雨露计划学员,学员本人在“代金券”背面签名或签章(手印),填写有关内容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学员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或部分学费。
5.雨露计划工作社会监督
       (1)由市(州)、县(市、区)扶贫办和雨露计划培训学校对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招收计划、收费标准、减免学费、补助标准、就业安置等情况,采取一定的形式(如通过媒体、招生广告、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公开。
      (2)省扶贫办开通了《湖北雨露网》,实行雨露计划政务公开,公布了雨露计划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认定的培训基地名单等。


二、领导关怀
        市委、市政府,省、市扶贫办对“雨露计划”工作高度重视,原市委副书记刘彦其,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建华,省扶贫办副主任林全华,培训中心主任谭诗斌、副主任殷雄飞,市扶贫办前任主任毛进明、现任主任汪凡非等领导同志多次亲临我校检查指导“雨露计划”工作,对基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极大鞭策。

三、组织实施
        我校是省扶贫办认定的“雨露计划”示范基地,同时市人民政府正式发文,确定我校为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部门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校从2004年开始试办“宏志班”,免费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此后,逐年扩大转移培训规模,参加培训的学员享受扶贫部门的补助资金。四年来,共培训贫困劳动力2956人,转移就业1381人,为贫困家庭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培训成果


五、就业图片


六、脱贫致富典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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